客觀看待股市杠杆投資 分清融資與“影子融資”
■本報評論員 姜楠股指近半個月來大幅下挫,有公道調整的部门,但也出現了非理性集中拋售。有一種风行的說法是,当局追查場外融資,去杠杆,以是導致了狂跌。那麼,真實情況是怎樣的?是否是存在庞大的平倉壓力呢?
証監會發言人張曉軍昨晚發表談話,用充实的數據說明今朝券商兩融業務風險可控,經受住了近兩周股市較大幅度回調的檢驗,而場外配資風險也获得了相當水平的釋放。
可見,所謂杠杆資金對於市場的买卖並非一柱擎天,而平倉壓力庞大無比也不是真實情況。在此,我們号令各方客觀对待股市杠杆投資,分清融資與“影子融資”,以理性態度參與市場。
起首,融資融券業務是發達市場成熟經驗的借鑒,合規利用杠杆是現代資本市場根基規則之一。
我國從2010年開始試點融資融券業務,2011年11月份該項業務周全推開。經過5年多的實踐,該項業務總體進展順利,監管底線較高,風險可控。
早在400多年前,融資融券業務就已出現——1607年,當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股票在阿姆斯特丹剛剛開始买卖時,就已經出現了買空、賣空和借据業務。融資融券买卖是海外証券市場广泛實施的一項成熟的买卖轨制,通過為投資者供给融資,給証券市場帶來新的資金增量,對証券市場產生積極的推動感化﹔同時,融資融券還通過發揮有用的活躍买卖的感化,完美市場價格發現功效,充实激發証券市場的功效,為投資者和券商供给新的红利模式。
當然,兩融業務犹如一枚硬幣,有積極的一壁,也有消極的另外一面,即助漲助跌,增大市場波動和系統風險。這就對監管提出了更高请求。不過,從全世界重要市場評估來看,這一成熟的买卖东西對市場的影響總體上利大於弊。
5年多的國內實踐也表白,融資融券業務的開展不僅增长市場流動性,改變市場單邊市的窘境,并且有用拓寬了券商業務領域,也為投資者供给了新的买卖機制。
第二,經過5年多的積累,場內融資規模不斷擴大,办理規范康健有序,風險节制嚴格有用。
通過對比美國、日本和中國台灣等地的融資融券买卖轨制和买卖情況會發現,在允許從事融資融券买卖的証券公司資格、客戶資格、對保証金的設置、個人信誉額度的限定等方面,我國滬深市場的相關設置約束是最嚴格的。這為兩融業務的康健發展奠基了堅實的基礎。
同時,監管部門對券商兩融業務的監管從未放鬆。本年4月3日,中國証監會通報了2015年第一季度對券商融資類業務的現場檢查情況。對46家券商融資類業務為期兩周的現場調查顯示,券商融資融券融資類業務總體規范,沒有發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對部门存在向不合适條件的客戶開展兩融業務、違規為客戶融資活動供给便当等行為的券商採取了相應的行政監管办法。
受監管警示,券商行業本身也已經在對保証金比例和融券折算率進行自發調整。進入6月份,監管層颁布发表修訂融資融券業務办理辦法,規定券商兩融金額不得超過公司淨資本的4倍,同時調整投資者門檻,允許公道展期。修訂办理辦法的重要目标是進一步健全轨制,促進融資融券業務規范康健發展,確保市場平穩有序運行。
第三,防控“影子融資”風險,但不克不及錯殺合規的場內融資。
其實,對於場外配資可能引發投資狂熱而積聚市場風險,監管層眼睛保健食品, 早有警覺,並採取了一些監管办法。2015年4月17日,証監會明確请求規定“不得以任何情势參與場外股票配資、傘形信任等活動,不得為場外股海島型木地板,票配資、傘形信任供给數據端口等服務或便当”。厥后,監管層還對券商提出了嚴格的自查、自糾请求。
筆者以為,應該嚴格厘清場外融資(即“影子融資”)與場內融資界线。“影子融資”不得参与証券公司系統,是對証券公司業務办理規范的完美,是為有用避免風險死角。在互聯網金融與創新越來越發達的當下,對於那些場外以規范合同方法,且有規范風控體系的各種形態存在的影子融資,可以交給市場自我調節和約束﹔而對於違反現行法令規定的影子融資行為,應由相關監管部門盡快出台立法,並依法處理。
近来幾天市場情緒不穩定,出現非理性下跌,此中的一個導火索就是誤讀監管政策,過分强调杠杆資金的比重特別是違規資金的比重。輿論矛頭指向了無辜的場內兩融,以為中國股市內部發生了很大的亂子。真實情況是,不单場內融資不存在大規模平倉之憂,“影子融資貨運,”也不存在大規模平倉壓力。近期的狂跌,有公道調整的部门,但因融資問題的混同和謠傳,也導致了非理性調整。
在此,我們有需要說明的是,股指前期的持續爬升並非單靠杠杆資金獨臂推高,而是有經濟向好、鼎新深化的內在推動力使然。2014年滬深大盤上漲以前,主板市場已經經過了近7年低迷時期,上漲在很大水平上是恢復性的。
(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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