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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执2932号
万鼎商业有限公司、广州顺盛物业办理有限公司、潮州市轩晟收支口有限公司、揭阳市大昌商业有限公司、王志洪、徐铭熙:
申请履行人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分有限公司与你(你司)金融告贷合同胶葛一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1民初30号民事裁决书已产生法令效劳。因你(你司)至今未实行上述法令文书肯定的义务,按照申请履行人的申请,本院决议立案强迫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划定,责令你(你司)在收到本通知后当即实行以下义务:
● 向申请履行人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分有限公司付出金钱45281041.26元(暂计);
● 交纳履行费112681元(暂计)。
若经由过程本院账户付款,需在汇款单上注明案件当事人名称、案号、履行职员姓名。
本院开户银行:安全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户 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 号:30200727021852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执 行 员:赵卓丰 接洽德律风:020-83211042
书 记 员:叶碧君 接洽德律风:020-83211055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履行二庭
危害提醒: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定被履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划定》第一条的划定,被履行人未按履行通知书指定的时代实行茵蝶,见效法令文书肯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纳限定消费办法,限定其高消费及非糊口或谋划必须的有关消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颁布失期被履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划定》第一条的划定,被履行人未实行见效法令文书肯定的义务,并具备以下情景之一的,人民法院理当将其纳入失期被履行人名单,依法对其举行信誉惩戒:(一)有实行能力而拒不实行见效法令文书确界说务的;(二)以捏造证据、暴力、威逼等法子故障、抗拒履行的;(三)以子虚诉讼、子虚仲裁或以藏匿、转移财富等方律例避履行的;(四)违背财富陈述轨制的;(五)违背限定消费令的;(六)无合法来由拒不实行履行息争协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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