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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土地資源管理部門最新發布的去年第3季房价负担能力指标统计显示,台灣“房价所得比”首度突破9倍,达到史上最高的9.35倍,也就是说,民众不吃不喝9.35年才能在台买房;其中,以台北市的房价所得比最高,為15.47倍,新北市次高,為12.7倍。 统计报告指出,由于该季以成交面积大、屋龄新物業為主,以至于拉高总价,但家户年可支配收入未见提升,房价所得比因此拉高。统计显示,去年第3季的房价所得比较上季增加0.37,较上一年同季增加0.82。 统计报告显示,去年第3季台灣貸款负担率為38.49%,相當于民众每月所得有将近4成需拿来缴房貸,属“房价负担能力偏低”。该貸款负担率较上季增加1.35個百分點,较上一年同季增加2.40個百分點。 数据显示,统计的20县市里,除澎湖县、台东县資料样本不足外,仅基隆市、云林县、嘉义县市及屏东县5個县市貸款负担率低于30%,属“可合理负担”。台北市和新北市貸款负担率都高過5成,分别為台北63.71%、新北52.33%。 台灣土地資源管理部門指出,从台灣各地房价负担能力长期趋势觀察,新北市、台北市长期以来房价负担能力等级多位于過低程度;云林、屏东、嘉义、基隆长期以来房价负担能力多属可合理负担程度;其他县市则多為房价负担能力等级略低程度。因此,各地房价负担能力变化趋势相對较稳定。 根据國泰金控17日發布的4月经济信心调查结果,目前仍有高达71.2%民众認為現在“不是”买房時機。34.1%民众認為“房价下跌至合理范围”,是提高买房意愿的主要原因。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乡环境學系教授彭建文指出,台灣居民收入长期偏低,物价水平却直直上涨,是房价所得比居高不下的祸首,當局仍应从提高居民收入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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