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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女子担保借款300万元,到期代偿240万元,找对方索要却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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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7-17 20:44: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国有句古谚语:“不做中人不做保,一辈子一世无懊恼”。要说还确切如斯,若是担保赶上一个直率的还行,要赶上扯皮的,真是让人晕神,不但要负连带责任,生怕连残余的那点情面城市消除无形,想一想真是得不偿失。

近日,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审理了一块儿告贷胶葛案,几位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瓜葛扑朔迷离,钱款来往账目极端烧脑,告贷人还以此回绝了偿担保人代偿告贷。幸亏经法官查询拜访核实,终究理清脉络,一场因担保激发的债务胶葛也终极有告终果。

昆明女子郭某和王某本是老友,并且在买卖上另有互助瓜葛。2014年3月10日,王某因买卖所需找第三人毛某和孟某告贷300万元用3个月,因数额较台中搬家,大,毛某和孟某请求王某老友郭某当担保人,郭某很爽利的就承诺了,并在合同上商定,若王某到期不奉还告贷,由郭某卖力奉还。

合同签定后,毛某经由过程银行转账向王某交付告贷285万元,王某向毛某和孟某出具借券,郭某在该借券上以担保人名义具名。告贷到期后,王某因临时没法还上告贷,三方告竣弥补协定,预定延期一个月,若王某到期不克不及了债的话,由郭某承当还款责任。

短短一个月时候很快到了,但王某仍然拿不出钱来奉还。2014年7月,郭某向毛某出具担保阐明,载明王某资金周转坚苦,不克不及准期奉还告贷,将原合同又延期3个月,若是王某再还不出钱来,郭某赞成奉还告贷。

2014年8月,郭某向孟某账户转款100万元,2015年1月和2月,郭某又向毛某别离转款50万元和90万元,在转款备注中均注明“代王某还款”。郭某在替王某代偿240万元后,屡次找到王某协商还款事宜,但没想到的是,王某不但回绝还款,反而说出一番话让郭某十分朝气。

王某说,本身与郭某之间有多笔经济来往,在告贷当天就还给郭某150万元,尔后还前后向郭某账户打款696万余元,证实这个300万元本身早已还上了。但这个说法受到郭某否定,宣称王某转给本身的是工程结算款,没想到本身美意担保,后面却有这么大一坑。

眼看协商无果,郭某越想越气,遂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请求王某返还本身代为了偿的240万元告贷。庭审中,五华法院传唤了第三方债权人毛某和孟某参加作证。毛某称,郭某诉称告贷还款进程是究竟,可是王某告贷是300万元,如今另有100万加利钱没有实行,郭某理当继续承当担保责任。

王某当庭仍然辩称本身陆续向郭某转款696万元,此中314万元是向郭某了偿的240万元告贷。针对王某来由,经法院查明,在2014年至2015年之间,王某确切搬家,分屡次向郭某转账总计315万元,但此中60万元在郭某和王某的另外一场告贷讼事全美,中举行了扣减。

法院认为,王某与第三人之间的告贷合同刻日为2014年3月10日至6月9日,告贷到期后,三方之间屡次协商并将还款延期到2014年10月9日,郭某于2014年8月8日起头向毛某和孟某实行担保义务,且郭某和王某除本案诉争金钱外,还存在着多笔经济来往。王某向郭某的几回转款均在告贷刻日届满及郭某实行担保义务以前,王某主意上述转款系了偿郭某代偿金钱不合适常理,且郭某也不予承认,法院不予支撑。

终极法院依法裁决,王某了偿郭某240万元,并承当响应利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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